夯實地基可分為強夯和強夯置換處理地基。強夯處理地基適用于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黏性土、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強夯置換適用于高飽和度的粉土與軟塑流塑的黏性土等地基上對變形要求不嚴格的工程。一般有效加固深度310m。施工要求有:(1)強夯置換處理地基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強夯和強夯置換施工前,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每個實驗區面積不宜小于20mX20m。(2)強夯處理地基夯錘質量宜為1060t,其底面形式宜為圓形,鍵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確定,鍾底靜接地壓力值宜為2580kPa,單擊夯擊能高時取高值,單擊夯擊能低時取低值,對于細顆粒土宜取較低值。錘的底面宜對稱設置若干個上下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宜為300400mm。(3)強夯置換夯錘底面形式宜采用圓形,夯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宜大于80kPa。(4)當場地表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時,宜采用人工降水或鋪填一定厚度的砂石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5)施工前應查明影響范圍內地下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護。(6)夯實地基施工結束后,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和采用的施工工藝,待土層休止期結束后。 建筑工程設計需融合功能、美學與技術,兼顧安全、實用與環境協調,是系統性創作。寧波基坑支護工程施工
素填土等地基,樁頂和基礎之間應設置褥墊層,材料宜選用中砂、粗砂、級配砂石或碎石等,厚度宜為樁徑的40%60%。對齡泥質土應按地區經驗或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2)水泥粉煤灰碎石樁的施工,應根據現場條件選用下列施工工藝:1)長螺旋鉆孔灌注成樁,適用于在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素填土、中等密實以上的砂土;2)長螺旋鉆孔、管內泵壓混合料灌注成樁,適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以及對噪聲或泥漿污染要求嚴格的場地;3)振動沉管灌注成樁,適用于粉土、黏性土及素填土地基。(3)長螺旋鉆孔、管內泵壓混合料灌注成粧施工和振動沉管灌注成樁施工除應執行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應按設計要求由試驗室進行配合比試驗,施工時按配合比配制混合料。長螺旋鉆孔、管內泵壓混合料成樁施工的與落度宜為160200mm,振動沉管灌注成樁施工的坍落度宜為3050mm,振動沉管灌注成樁后樁頂浮漿厚度不宜超過200mm。2)長螺旋鉆孔、管內泵壓混合料成樁施工在鉆至設計深度后,應準確掌握提拔鉆桿時間,混合料泵送量應與拔管速度相配合,遇到飽和砂土或飽和粉土層,不得停泵待料;沉管灌注成粧施工拔管速度應按勻速控制,拔管速度應控制在。 寧波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工程設計的初期階段需充分調研用戶需求,為后續方案構建堅實的現實依據。
隨著我國水體污染狀況的加劇,某些污染較為嚴重的水體中溶解性的有毒有害物質,特別是具有致贅生物、致畸、致突變作用的污染物或前體物是上述常規處理方法難以清理的。針對此類情況需在常規處理基礎上增加預處理和深度處理。(1)預處理置于常規處理前,按照對污染物的去除途徑不同可分為氧化法和吸附法。其中氧化法又可分為化學氧化法和生物氧化法;瘜W氧化法預處理技術主要有氯氣預氧化、*氧化、紫外光氧化以及臭氧氧化等預處理;生物氧化預處理技術主要采用生物膜法,借助微生物的作用對水中有機污染物與氨、氮、亞硝酸鹽及鐵、錳等無機污染物進行初步凈化去除,其形式主要包括淹沒式生物濾池、生物接觸氧化和生物流化床等。吸附預處理技術則主要包括粉末活性炭吸附、黏土吸附等。(2)深度處理是指在常規處理工藝之后,再通過適當的處理方法,將常規處理工藝不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或消毒副產物的前體物(指能與消毒劑反應產生毒副產物的水中原有有機物,主要是腐殖酸類物質)去除,從而提高和保證飲用水質。目前,應用較頻繁的深度處理技術主要有活性炭(生物炭)吸附法、臭氧氧化法、膜濾法(超濾、納濾)、光催化氧化法以及臭氧一活性炭、*一活性炭聯用法等。
路基的各種病害或變形的產生,都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濕和沖刷等破壞作用有關。要保證路基的穩定性,提高路基抗變形能力,必須采取相應的排水措施或隔水措施,以消除或減輕水對路基穩定的危害。1)路基排水路基排水分為地面和地下兩類。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設置各種管渠、地下排水構筑物等辦法達到迅速排水的目的。在有地下水或地表水水流危害路基邊坡穩定時,可設置滲溝或截水溝。邊坡較陡或可能受到流水沖刷時,可設置各種類型的護坡、護墻等。2)路基隔(截)水(1)地下水位接近或高于路床標高時,應設置暗溝、滲溝或其他設施,以排除或截斷地下水流,降低地下水位。(2)地下水位或地面積水水位較高,路基處于過濕狀態或強度與穩定性不符合要求的潮濕狀態時,可設置隔離層或采取疏干等措施?刹捎猛凉た椢、塑料板等材料疏T或采取超載預壓手段提升承載能力與穩定性。3)基層與路面排水(1)基層結構形式要滿足設計要求。基層施工中嚴格控制細顆粒含量,在潮濕路段應采用水穩定性好且透水的基層。對于凍深較大的季節性凍土地區,應采取預防凍脹和翻漿的具體措施。(2)面層結構除滿足設計要求外,應考慮地表水的排放,防止地表水滲入基層;且其總厚度要滿足防凍層厚度的要求。 模塊化設計工廠預制現場裝,縮短工期提精度,適用于標準化建筑。
基坑工程監測工作應貫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過程。監測工作應從基坑工程施工前開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為止。對有特殊要求的周邊環境的監測應根據需要延續至變形趨于穩定后才能結束。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進行危險報警,并應通知有關各方對基坑支護結構和周邊環境保護對象采取應急措施。(1)基坑支護結構的位移值突然明顯增大或基坑出現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2)基坑支護結構的支撐或錨桿體系出現過大變形、壓屈、斷裂、松弛或拔出的跡象;(3)基坑周邊建筑的結構部分出現危害結構的變形裂縫;(4)基坑周邊地面出現較嚴重的突發裂縫或地下裂縫、地面下陷;(5)基坑周邊管線變形突然明顯增長或出現裂縫、泄漏等;(6)凍土基坑經受凍融循環時,基坑周邊土體溫度明顯上升,發生明顯的凍融變形;(7)出現其他危險需要報警的情況。工程設計需遵循行業規范與法規標準,確保項目合規落地并通過多方評審。寧波基坑支護工程施工
綠色設計用光伏、雨水回收等,減少能源依賴與環境影響,踐行可持續理念。寧波基坑支護工程施工
城市地下管線多,相互交叉,錯綜復雜,在工程開工前,應取得施工現場及其毗鄰區域內各種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的現況翔實資料和地勘、氣象、水文觀測資料,相關設施管理單位應向施工、監理單位的有關技術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應研究確定施工區域內地上、地下管線等構筑物的拆移或保護、加固方案,并應形成文件后實施。施工前應先對管線進行詳探,可通過人工開挖探溝,找出地下管線。道路結構以下的管線應先行施工。作業中可能對施工范圍內的原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造成破壞時,應采取加固或遷移措施。無須遷移的現況管線及設施,應探明位置、設置標識,并采取加固保護措施。施工中,應對加固部位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設施安全穩定。施工區域附近的架空線,在施工期間采取加固電線桿及派專人監護措施,防止挖土或大型機械操作時危及線路正常運作。寧波基坑支護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