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因此,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而房地產開發也并非只限于房屋建設或者商品房屋的開發,而是包括土地開發和房屋開發在內的開發經營活動。簡言之,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房地產開發與城市規劃緊密相關,是城市建設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為了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必須合理地制定城市規劃和進行城市建設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開發經營對主體的資質要求是不同的。吉林景區房地產開發工程總承包
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有區別的,兩者對主體的資質要求是不同的,前者不一定要求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如果有國有土使用權的企業自建房。而后者就要求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把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歸屬于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中,所以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合同中對主體的資格是有要求的,至少要求一方當事人具有房地產開發資格,但實踐中經營有把具有房屋預租性質的自建房(非商品房)合建合同糾紛當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而要求自建房合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就是因為沒有把房地產開發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區別開來。由于合資、合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是屬于房地產經營性質的合同關系,必然涉及到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銷售、出租商品房的行為。廣東木結構房地產開發施工技術電話房地產開發不一定要求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
房地產經營管理項目財務評價,是房地產經營管理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心問題,也是房地產經營管理的根本目標。房地產經營管理項目財務評價主要包括:⑴房地產銷售收入、需要繳納的各種稅費、經營利潤等的預測;⑵借款成本、借款償還、以及借款與償還的平衡計算;⑶現金流量分析;⑷財務平衡分析等;⑸對項目建設規模、建設規劃設計修改的費用測算等;⑹項目建設期間原材料價格變化影響等因素的敏感性分析和相應的盈虧平衡分析。房地產經營管理項目評價指標主要有:⑴累計現金流量;⑵凈現值;⑶內部收益率;⑷動態投資回收期;⑸財務靈敏度等。對于較小的投資建設項目,也可以將成本估算、市場分析合并到財務評價中。
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可按項目開發成本構成中前1—6項之和為基數,按3%左右計算。銷售費用。它指開發建設項目在銷售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或委托銷售代理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項:(1)廣告宣傳費。約為銷售收人的2%一3%;(2)銷售代理費。約為銷售收入的1.5%一2%;(3)其他銷售費用。約為銷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項合計,銷售費用約占銷售收人的4%一6%。3.財務費用。它指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為借款利息和其他財務費用(如匯兌損失等)。投資與成本費用:估算結果的匯總為了便于對房地產建設項目各項支出進行分析和比較,常把估算結果以匯總表的形式列出。房地產開發業的發展需要更要有良好的市場環境和規范的市場秩序。
開發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動工。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部門、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房地產開發經營涉及到國家的重要產業。吉林景區房地產開發工程總承包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明確的定義。吉林景區房地產開發工程總承包
房地產開發是房地產活動中一項重要制度,屬于房地產生產、流通、消費諸環節中的首要環節。所謂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下簡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作為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開發相比,房地產開發投資大、耗力多、周期長、高贏利、高風險的特點,使房地產開發活動在人們的生活中占居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經濟越發達,時代越進步,房地產開發的范圍越廣,程度越深,內容越豐富。吉林景區房地產開發工程總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