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有區別的,兩者對主體的資質要求是不同的,前者不一定要求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如果有國有土使用權的企業自建房。而后者就要求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把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歸屬于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中,所以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合同中對主體的資格是有要求的,至少要求一方當事人具有房地產開發資格,但實踐中經營有把具有房屋預租性質的自建房(非商品房)合建合同糾紛當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而要求自建房合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就是因為沒有把房地產開發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區別開來。由于合資、合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是屬于房地產經營性質的合同關系,必然涉及到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銷售、出租商品房的行為。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必須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房地產開發規劃
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成本估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基礎設施建設費。對不同類型的基礎設施,分別列出所需要的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對于小區內的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費用,也應當分別列出費用,以便更好地進行核算。管理費用。籌資成本與利息的支出。其他必要的支出。由于房地產建設經營的過程很長,所以應當充分考慮各項費用在項目實施期間可能發生的變化。為了保證成本估算或概算的正確性,在必要的時候,應當進一步按照各項耗費,詳細列出成本估算表或概算表。內蒙古景區房地產開發施工方案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資金有限,而且需要不斷地滾動投入,獲取很大的利潤。
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的可行性研究,是一項內容十分普遍的技術也是一種經濟的分析研究。這種研究不僅需要對市場、技術、規劃、組織等多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而且還必須研究與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大環境相適應、以及與所在的城市和地區總體發展規劃相協調的問題。房地產經營管理可行性研究,由于包括的內容很多,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把它的內容歸結為不同的方面。但是,不管怎樣歸納,房地產經營管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必須包括內容:房地產市場問題。工程技術問題。主要是研究規劃設計和工程技術中的高科技含量的問題,以及規劃設計和工程技術中的難點是否能夠解決或克服的問題。這個問題主要是解決房地產經營管理的“可能性”問題。
由于合資、合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是屬于房地產經營性質的合同關系,必然涉及到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銷售、出租商品房的行為。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對開發經營房地產是有主體資格要求的,因而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必須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這是對此類合同的主體資格要求。房地產開發經營涉及到國家的重要產業,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影響,資金投入量很大,很重要的是涉及到土地資源的利用,所以國家對房地產開發經營的資格是有嚴格的要求,不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的企業不能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一些企業擁有可供開發的土地,需要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合作開發。
房地產開發與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有區別的,房地產開發是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明確的定義。而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房屋建設,并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者銷售、出租商品房的行為。這是相關部門《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條明確定義的。房地產位置的不動性或固定性,在地域上決定了房地產對市場供求的不可調劑性;吉林房地產開發方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從金融機構融資。房地產開發規劃
房地產開發基本原則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并實施房地產開發管理中應依法遵守的基本原則。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房地產開發的基本原則主要有:開發原則依法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原則。在我國,通過出讓或劃撥方式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條件,房地產開發必須是國有土地。我國另一類型的土地即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產開發,集體土地必須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才能成為房地產開發用地。房地產開發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