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NZS ISO 8124.1:2019玩具安全-第1部分:與機械和物理特性相關的安全
2021年8月3日,澳大利亞通過了彈射玩具強制性安全標準的擬議修正案。該修正案載于《消費品(彈射玩具)修正案安全標準2021》中,同時還提供了該修正案的解釋性聲明,并準備將此修訂納入強制性標準的匯編中。
以下是參考之前《2020年標準》的修訂要點
1、第5章節(澳大利亞/新西蘭玩具安全標準的定義)
廢除原定義(不包括注釋),替換為:
澳大利亞/新西蘭玩具安全標準是指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AS/NZS ISO 8124.1:2019玩具安全 - 第1部分:與機械和物理特性相關的安全(包括修訂1和2),由或代表澳大利亞標準和新西蘭標準聯合發布,其于2020年12月18日生效或存在。
2、第5章節(玩具安全國際標準的定義)
廢除原定義(不包括注釋),替換為:
玩具安全國際標準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的國際標準ISO 8124 1:2018玩具安全 - 第1部分:與機械和物理特性相關的安全(包括修訂1和2),其于2020年6月17日生效或存在。
3、第5章節(過渡期的定義)
刪除“12個月”,替換為“24個月”。
4、第9(1)(b)章節
廢除原段落,替換為:
(b) 經第(3)子章節修訂的第4.19.1條款;
(c) 第4.19.2條款。
5、第9(2)(a)章節
刪除原章節,替換為:
(a) 刪除第4.18.3 b)段落“為用戶提供有關如何安全使用玩具的信息的說明書(參見B.2.15),該要求僅適用于可能瞄準面部的彈射物(見E.32,彈射玩具)”。
6、在第9章節末尾
新增以下內容:
(3) 刪除澳大利亞/新西蘭玩具安全標準的第4.19.1條款“飛行玩具應提供有關如何安全使用玩具信息的說明書(見B.2.26.2)”。
7、第11(1)(b)章節
廢除原段落,替換為:
(b) 經第(3)子章節修訂的第4.19.1條款;
(c) 第4.19.2條款。
8、第11(2)(a)章節
刪除原章節,替換為:
(a) 刪除第4.18.3 b)段落“為用戶提供有關如何安全使用玩具的信息的說明書(參見B.2.15),該要求僅適用于可能瞄準面部的彈射物(見E.32,彈射玩具)”。
9、在第11章節末尾
新增以下內容:
刪除ISO玩具安全標準的第4.19.1條款“飛行玩具應提供有關如何安全使用玩具信息的說明書(見 B.2.26.2)”。
10、第13(1)章節
廢除原章節(不包括標題),替換為:
(1) 本章節僅適用于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的彈射玩具:
(a) 彈射玩具有可能瞄準眼睛或面部;
(b) 射彈玩具發射彈射物的距離超過300毫米;
(c) 射彈玩具發射彈射物的動能大于0.08J。
11、第13(2)章節
將“和包裝”改為“或包裝”。
12、第13(3)章節
廢除原章節,替換為:
“確定射彈射程和動能”
(3) 對于子章節(1),應確定:
(a) 彈射玩具發射彈射物的距離是否會超過300毫米;或者
(b) 射彈玩具發射彈射物的動能是否會大于0.08 J;
供應商必須使用該標準,它是供應商需要遵守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