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傳譽律師事務所2025-04-05
上海傳譽律師事務所分享為什么投保不能避債:一、保險以人的生命和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資理財的功能。保單是財產,提取的保單現金價值一般歸投保人所有,而不是受益人;二、保單的現金價值屬于投保人的財產,但該財產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專有性,不是被執行人及其扶養家屬必需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費用,不屬于按規定不得執行的財產,因此,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依法可以作為強制執行標的;三、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在保險期內,投保可以通過單方自行解除保險合同,提取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在投保人不能清償債務,又不自行解除合同、提取保單現金價值還債的情況下,法院有權強制替代被執行人對保險單的現金價值預收予以提取。四、若夫妻作為被執行人,負有履行義務,在無其他財產清償債務的情況下,該夫妻應當主動依法提取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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