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發布 12月1日起施行
來源:徐州日報
《徐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七屆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4年8月23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24年9月27日批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從“小切口”入手,以改善空氣質量為**,以精細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以降低顆粒物濃度為主線,對徐州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權責關系,為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進美麗徐州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重在健全污染防治體制機制,構建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管理體制,明確住建、城管、交通運輸等相關職能部門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同時,對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揚塵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作了進一步規范。
針對我市揚塵污染的重點難點問題,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條例》分類施策,對建設工程施工、建(構)筑物拆除、道路運輸、場站作業、園林綠化等11種類型的揚塵污染源頭防治措施進行了逐條細化和明確,突出污染防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為更加精細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條例》探索創新治塵新模式,規定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污染源調查,對列為重點揚塵污染源的單位實行重點監管。此外,還就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計劃、設置監測點、建立跨區域治理機制等方面,制定了針對性的條款。
為便于各行業、各領域企業好執行,部門好監管,責任好落實,《條例》規定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制定并發布相關領域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標準。同時,還對日常巡查、聯合執法、舉報獎勵和信用懲戒等作了相應規范。
《條例》還就建設和拆除工程作業、散體物料貯存和裝卸、道路運輸、園林綠化、裸露土地治理等揚塵污染重點領域中的違法行為設置了法律責任,并明確了執法責任主體。
傳統的揚塵污染監管方式由于監測范圍受限和監管手段單一,缺乏綜合監測技術支撐,導致無法對揚塵污染源進行***監測,使得監管部門難以***、實時、準確地獲取揚塵污染數據。傳統的揚塵監測與治理閉環難,傳統的監管方式在監測到揚塵污染后,往往缺乏有效的即時響應,即使發現問題,由于治理資源分配、響應速度不及時,治理行動滯后,事后缺乏***有效的數據和科學的評估手段,治理效果往往難以準確評估。在此同時,地方部門的多頭管理存在信息共享困難,導致在揚塵污染監測與治理過程中,各個環節之間無法有效協同,導致揚塵治理效率低下效果不佳。
為了有效監測和控制揚塵污染,克服傳統的揚塵污染監管的諸多弊端,***提高監管效率,新遠見揚塵在線綜合監管系統應運而生。
該系統綜合了視頻監控單元、AI綜合分析單元、揚塵監測單元、氣象監測單元、揚塵在線綜合模型和管理平臺,依托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光譜檢測等技術,實現在線監測、智能分析、綜合評判、管理調度、結果考評等功能,為監管部門提供了取證依據和決策支持。
系統優勢:
1.實現多維度、多場景、多模式的監測監管模式,能夠對道路、工地、堆場等多種場景***的揚塵、黑煙、渣土等多種違規行為進行有效監測和監管;采用光譜技術、人工智能(AI)等技術有機融合,精確識別,準確率高,實現***揚塵污染的***監測和預警。
2.遠程監管:同時支持手機端和PC端操作,使得監管部門能夠遠程控制查詢現場數據,提高工作效率。預測分析:能夠根據歷史數據和實時數據,預測未來的揚塵污染趨勢,為監管部門提供決策支持。
3.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監測與治理的閉環機制:打破數據孤島,加強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降低協同成本;智能調度,建立多部門聯動的揚塵污染監測與治理機制,治理效果評估機制,對治理措施進行定期評估和調整,確保治理效果達到預期目標。
目前,該在線綜合監管系統已在廣東、江蘇、安徽、陜西等多個省市成功應用,取得十分***的成效。新遠見智能科技密切追求前沿科技賦能環保,不斷深耕環保細分領域,持續為環境保護提供***的設備和***的服務,為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共同目標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