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建充電站所需資質一覽表_趕緊收藏
對于投建充電樁是否需要特定資質,各地方存在巨大差異,想要運營或建設充電站項目的企業需要特別注意。下面是搜集信息所整理的資料,供各位讀者參考。
一
一般情況不需要特定資質
目前,國家層面并未發布專門針對充電樁施工資質的文件。充電樁建設和運營企業通常只需要依法等級取得法人主體資格,并在經營范、圍中涵蓋充電設施安裝、充電運營或充電服務,在相關部門監管下運營即可。
地方層面的多數文件對充電樁施工資質進行了模糊處理,jin 提及“充電樁安裝施工單位應具備相關資質條件”而并未明確具體的資質要求。此種情況下,充電樁項目的運營與建設一般不需要特殊的資質。
二
充電樁運營單位
要求資質或許可
1、江蘇省
(一)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含分公司),經營范圍包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
(二)建立充(換)電設施運營管理系統。管理系統對其運營的充(換)電設備進行有效管理和監控;管理系統能對運營數據進行安全監測、采集和存儲,運營數據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管理系統具備數據輸出功能和數據輸出接口,并將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等數據接入省、設區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運行檢測平臺,實現數據實時上傳;
管理系統應對具備防盜、防火、防人事故的預防及報警功能。從事居住(小)區智能有序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的,其運營管理系統還應當符合《江蘇省居住(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有序充電技術規范》有關要求,具備有序充電功能。
(三)具備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質量保證能力,并建立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質量保證體系。
(四)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和服務投訴處理機制,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用戶監督。
(五)履行建設運營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安全職責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具備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比較大限度減輕可能產生的損失。
2、四川省
(一)經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注冊登記,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
(二)具備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制度,保證設施運營安全。擁有5名及以上電動汽車充電相關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其中持有電工證的不少于2人),且專職運行維護團隊專業人員數量在設施運行地區應滿足樁群規模要求。
(三)建設有企業級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系統。管理系統能對其運營的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有效管理和監控,能對其運營數據進行安全監測、采集和存儲,運營數據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具備數據輸出功能和數據輸出接口,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等有關數據接入省級平臺,實現數據實時上傳,并將相關信息以H5跳轉等方式接入“川逸充”APP;
具備防盜、防火、防人為事故的預防及報警功能。承接自用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維護的企業級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系統應具備充電基礎設施有序充電的功能。
3、海南省
(一))經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或充電服務。
(二)遵守國家及本省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服務標準,接受各級地方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按照用戶需求,根據新的國家、行業或地區標準對充電基礎設施及運營服務網絡進行升級改造。
(三)擁有5名以上專職運行維護人員,負責充電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4、福建省
(一)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服務商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3人,高壓電工不少于2人。專職運行維護團隊人員的配備,在設施運行地區應滿足供電安全規定的規模要求。
(二)具備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制度,保證設施運營安全。
(三)充電基礎設施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合格。
(四)需對社會開放經營。
(五)運營企業原則上在5年內不得將充電基礎設施轉包給其他企業或者個人經營;因規劃調整等原因確需拆除的需報原備案單位同意。
(六)企業的運營管理系統應能對其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有效的安全控制、管理和監控,并對充電和運營數據進行采集和存儲(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企業數據管理系統應具備與設區市以上智能服務平臺和福建省新能源汽車運行監測管理平臺相適應的數據接口;推進各級部門持續不間斷地向大數據服務公共平臺匯聚數據。
(七)充電交易需支持與設區市以上智能服務平臺兼容的其他支付手段,如銀行卡、移動支付等;逐步推廣交通一卡通在充電交易領域的應用。
5、河南省
(一)需經省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或服務,注冊資金不少于2000萬元。
(二)擁有8名及以上工作人員,并提供人員 近3個月以上社保權益單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轉賬憑證。其中,需持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專職運行維護人員4名以上。
(三)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系統,能夠接入平臺,具備通信功能及數據輸出接口;能夠對其充電基礎設施實施有效監控和管理,具備防盜、防火、防人身事故的預防及報警功能;具備對充電和運營數據采集和存儲功能,運營數據存儲期限不低于1年。
(四)具備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制度,明確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設置專職安全管理負責人。
(五)運營充電基礎設施總容量不低于2萬千瓦,其中,自建充電基礎設施占比不低于20%。
6、湖南省
(一)經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經營范圍含有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
(二)擁有5名以上新能源汽車充電相關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原則上專職技術人員與運營充電樁數量比不小于1:20;
7、陜西省
(一) 經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的內容;
(二)設置企業級運營管理系統,管理系統應當能對其充電設施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控,對充電和運營數據進行采集和存儲,并具備數據傳輸功能及接口;
(三)擁有8名以上專職運行維護人員(其中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 3 人,高壓電工不少于 2 人);
(四)經設區的市級發展gaige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8、貴州省
(一)應經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城市客運企業、道路運輸客貨運企業、客運場站經營企業只需增加工商執照的經營項目,將自建的充電設施在滿足本企業的需求下,可以對外開展充電運營。
(二)應設置企業級運營管理系統,管理系統能對充電設施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控,并對充電和運營數據進行采集和存儲(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企業級數據管理系統應具備數據輸出功能及數據輸出接口,企業級運營管理系統應接入貴州省電動且車充電設施運營監控與服務平臺。
(三)應具有電動汽車充電相關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其中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3人、高壓電工不少于2人),專職運行維護團隊在設施運行地區應滿足樁群規模要求。
(四)應具備完善的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制度,保證設施運營安全。
9、山西省
(一)具備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具備能源監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三) 具備與項目建設標準相適應的技術、設備;
(四)一年內有較好的安全記錄,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五) 按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10、山東省
(一)需經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或充電服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遵循國家及山東省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服務標準,及時向設區市級地方主管部門報備,自覺接受監管和監督;按照用戶需求,根據國家、行業新的標準對充電基礎設施及運營服務網絡進行升級改造。
(三)建立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制度和運營維護體系,配備專職人員,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實時監控和管理,負責日常維修與維護。
(四)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監控管理系統,對充電過程進行安全監控和數據采集,并及時接入省級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實現數據與信息的互聯互通。
11、云南省
(一)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內容。
(二)在省內具有必要的運營場地,具有10名以上電動汽車充電相關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在設施運行區域滿足充電樁運行維護要求。
(三)具備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制度和企業運營管理系統,能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有效管理和監控,并對充電、運營和充電服務價格數據進行不少于2年的采集和存儲,滿足數據輸出需要。
(四)能夠在1年內建設并duli運營管理總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時間不得少于3年。
12、重慶市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
(二)遵循國家及本市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服務標準。
(三)根據新的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對充電基礎設施及運營服務網絡進行升級改造。
(四)有自有運營管理系統,管理系統應能對其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有效的管理監控,并對充電運營數據進行采集存儲(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企業級數據管理系統應具備數據輸出功能及數據輸出接口。
(五)在本市具有8名以上電動汽車充電相關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其中持有國家認可電工證的不少于4人),專職運行維護團隊在設施運行地區應滿足樁群規模要求。
13、寧夏自治區
(一)經自治區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且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或充電服務,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
(二)遵循國家及自治區的充電設施運營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服務標準,接受各級人民地方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按照用戶需求,根據新的國家、行業或地區標準對充電設施及運營服務網絡進行升級改造。
(三)擁有8名以上專職運行維護人員,負責充電設施的維修、維護和定期檢測,其中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3人,高壓電工不少于2人。專職運行維護團隊在設施運行地區應滿足樁群規模要求。
三
充電樁建設
施工單位要求或許可
1、江蘇省:充(換)電設施施工應當具備電力設施承裝(修)或機電安裝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
2、四川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級別的機電安裝三級或以上資質、電力承裝(修、試)五級或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湖南省:充電設施施工單位需具備電力設備承裝(承修、承試)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四
其他資質要求
1、(配)售電業務資質
一般而言,如充電設施運營商通過自身配電網對外輸電、售電,需申請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
如充電設施運營商接入電網企業的配電網,通過電網企業的配電網對外輸電、供電,則無須單獨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
2、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
電工作業人員按照操作項目上崗作業,各操作項目不得相互替代。電工作業人員應當在作業證書確定的作業范圍內作業。舉例說明:持有高壓電工證不能從事低壓工作,持有低壓電工證不能從事高壓工作。
原由電力系統頒發的進網作業許可證已納入安監局管轄范圍,原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書到期需復審且在國家安監總局網站可查詢到證書信息的,復審經考核合格煥發安監局電工作業證書。
五
不具備資質的法律后果
如果充電樁項目的運營單位或建設單位不具備相應要求的資質,會有什么后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認定為無效。
六
解決方案
擬從事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的企業,注意確認省市兩級是否對此設置特別許可或資質管理要求。如無明確規定的,必要時還須與地方主管部門進一步溝通確認。
另外,運營企業相關人員資質(如專職人員的資質、數量要求等)、運營管理制度(如充換電站崗位及工作職責制度、作業流程及運營服務規范、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培訓、現場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及隱患處理、火災及觸電等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也需要一同符合規定,便于正常開展運營。
如當地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或建設單位有準入資質要求的,如自身不符合準入資質,可以采取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投資具有資質的企業、委托具有姿勢的企業運營等方式實現參與運營建設。
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主體的資質要求有一定地方差異,有的jin 對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提出資質要求,有的則針對建設主體,相當一部分是兩者兼顧,因而讀者應注意確認地方省市兩級是否存在類似的特別許可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