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88年SOLAS公約修正案要求,海上船舶必須配備——具有無線電話和數字選擇性呼叫(DSC)通信功能的甚高頻(VHF)無線電通信設備。
(1)船岸通信(CH16)
根據無線電通信中IMO(國際海事組織)制訂的SOLAS公約和ITU國際電信聯盟制訂的《無線電規則》的規定,在VHF的頻道中CH16是守聽和遇險與呼叫的特殊頻道,所有船只一般都會在這個頻道守候。本項目VHF基站也設置為CH16國際遇險與呼叫特殊頻道,可以隨時在CH16頻道對進入風場禁區的船舶進行喊話驅離。
(2)工作頻段為156—174MHz
頻率f:156M~174MHz
波長λ=c/f=3108/156M~174MHz=≈2M
(3)可實現通信:
船←→岸無線電通信
現場通信(搜救作業)
近距離搜救協調通信:搜救現場通信。 VHF船岸通訊系統的工作原理主要基于調頻(FM)技術,這是船用VHF通信的標準體制。國內VHF甚高頻船岸通信系統報價
VHF船岸通訊頻段是指在VHF(甚高頻)無線電波頻段中進行船只與海岸之間的通訊的頻段。根據國際電信聯盟的規定,VHF頻段的范圍是從30MHz到300MHz。在船岸通訊中,通常使用的頻段范圍是156-174MHz,這個頻段又被稱為甚高頻(VHF)頻段。這個頻段的波長在10到1米之間,屬于較長的波長范圍。VHF頻段通常用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航空和航海通信等領域。在這個頻段內,信號以無線電波的形式傳播,能夠穿透水域,實現船只與海岸之間的通訊。VHF頻段的信號傳輸距離相對較近,通常在視距范圍內,因此在實際使用中,需要確保通訊雙方之間沒有遮擋物,以便信號能夠順利傳輸。江蘇VHF甚高頻船岸通信系統緊急告警指調度客戶端可以接收終端用戶在緊急情況下向調度員尋求幫助的狀態消息。
1988年的SOLAS公約修正案對于海上船舶的無線電通信設備配備提出了明確要求,旨在提高海上航行的安全性和通信能力。以下是該修正案的主要要求和詳細解釋:
1.配備具有無線電話和數字選擇性呼叫(DSC)通信功能的甚高頻(VHF)無線電通信設備:
無線電話功能:允許船員通過無線電與岸上進行語音通信,這使得在海上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快速與救援中心或其他船只取得聯系。
數字選擇性呼叫(DSC)通信功能:DSC是一種數字通信協議,用于在VHF設備上發送和接收緊急、安全和常規的呼叫。它具有更高的呼叫成功率和更低的誤報警率。
2.船舶還應配備3臺(300一500總噸船舶可以配備2臺)救生艇筏上使用的雙向VHF無線電話通信設備:這些設備安裝在救生艇筏上,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救援人員或幸存者可以通過這些設備與附近的船舶或救援中心進行通信。
SOLAS公約的這些修正案要求是為了確保船舶在海上航行時的安全和通訊能力。這些配備不僅能幫助船員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求救,還能提高船舶與其他船只或岸上設施的通訊效率,從而降低海上事故的風險。
VHF轉接控制系統主要包含服務器(安裝VHF遠程偵測軟件)和交換設備(如交換機)等硬件,系統組網方式采用IP網絡組網方式并采用IP網絡組網方式進行信號傳輸。該系統還具備控制中心、調度、網管、錄音(選配)、基站控制等功能。在物理設備方面,VHF轉接控制系統的基站子系統由收發控制器、直流電源、收發信機、VHF網關控制器、天饋系統以及響應的網絡防雷等設備組成。
VHF轉接控制系統主要實現多個基站的的匯接,并對基站進行管理和控制,也可以進行跨基站、跨組的呼叫等更高級別的指揮調度工作。 VHF系統通常具備加密功能,可以確保通信內容的安全性,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和窺聽。
收發信機支持IP互聯功能,在網絡傳輸層進行話音和數據的交換,通過端到端的加密技術,保證了通信的安全性。
1)基站IP連接說明
實現基站IP互聯,需要的設備包括:收發信機和VHF網關控制器,VHF網關控制器后面板提供RJ45網線接口,可以直接接入運營商提供的專網,在網絡層實現跟其他基站設備的互聯互通。
2)IP互聯實現原理
IP互聯的基本原理是通過基于TCP/IP協議的以太網將分散的多個收發信機連接起來,從而實現更廣的通信覆蓋范圍。
IP互聯模式在基于TCP/IP傳輸的過程中,DMR協議是由TCP/IP協議和處于應用層的傳輸協議所承載的。因此,在 IP互聯網絡中,可以認為IP互聯是改變了DMR的傳輸介質,DMR移動終端或中轉臺所支持DMR協議的業務不會受到影響。 VHF通訊系統的調度功能在風場的安全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幫助保障船舶和風力發電設施的安全運行。附近VHF甚高頻船岸通信系統情況
語音播報時,可以通過勾選“播報靜音”,在語音播放時,本地不播放。國內VHF甚高頻船岸通信系統報價
未按規定配備或未配備足夠的無線電設備可能面臨以下后果:
1.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按規定配備或未配備足夠的無線電設備可能面臨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
2.限制航行或停航:在某些情況下,如果船舶未按規定配備或未配備足夠的無線電設備,可能會被限制航行或強制停航,直到按規定進行整改并滿足要求。
3.發生事故的風險增加:未配備足夠的無線電設備可能導致船舶在遇險、緊急或其他需要通訊的情況下無法及時獲得協助或有效溝通,從而增加事故的風險。
因此,為了確保航行安全和遵守相關法規,船舶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無線電設備,并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國內VHF甚高頻船岸通信系統報價
江蘇全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有著先進的發展理念,先進的管理經驗,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自己,要求自己,不斷創新,時刻準備著迎接更多挑戰的活力公司,在江蘇省等地區的通信產品中匯聚了大量的人脈以及**,在業界也收獲了很多良好的評價,這些都源自于自身的努力和大家共同進步的結果,這些評價對我們而言是比較好的前進動力,也促使我們在以后的道路上保持奮發圖強、一往無前的進取創新精神,努力把公司發展戰略推向一個新高度,在全體員工共同努力之下,全力拼搏將共同江蘇全創電子科技供應和您一起攜手走向更好的未來,創造更有價值的產品,我們將以更好的狀態,更認真的態度,更飽滿的精力去創造,去拼搏,去努力,讓我們一起更好更快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