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3、較為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較為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較為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較為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留學生落戶上海 政策 屬于 “鍍金”型的落戶方式。上海已婚應屆生落戶
符合條件可直接落戶上海:一類:創業人才。獲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大于2000萬元(含2000萬元),且在上海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連續工作滿2年。第二類: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且較為近3年累計實現技術交易額大于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技術合同一完成人。第三類: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資累計達3000萬元。第四類: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較為近4年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保的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上海已婚應屆生落戶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的辦理流程如何?
來滬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1、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且為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較為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境)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教育部認可的范圍。2、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時間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含)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須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子女投靠(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國家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準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三)經市教委批準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四)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后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準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如果是回國前結婚,那么配偶落戶上海是可以跟著一起隨遷的。
眾所周知,居轉戶的基本申請條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2、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3、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4、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5、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其中沒有中級職稱,申請居轉戶的條件就比較麻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較為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或者較為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2、按照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者投資份額)計算,較為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較為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個人企業購房納稅,法人是否可以落戶上海?2020上海落戶政策細則
上海居住證轉常住戶口 屬于 “腳踏實地”型的落戶方式。上海已婚應屆生落戶
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如何申請?答: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工作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在網上進行單位信息注冊,并填寫單位和引進人才相關信息,打印《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并蓋章、簽字,備齊單位和個人的相關書面材料后,到受理點進行現場申報。中心在滬單位、市屬單位向市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其他單位向注冊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用人單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范圍,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根據《試行辦法》規定,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需提供如下申報材料:1、用人單位申請報告。2、《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法人登記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4、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5、反映素質、能力業績的相關材料。6、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明或職業資格證明。7、與依據的申請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8、就業期間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9、有效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10、戶籍所在地鄉鎮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上海已婚應屆生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