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證是不能轉讓的。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新農藥研制者可以轉讓其已取得登記的新農藥的登記資料;農藥生產企業可以向具有相應生產能力的農藥生產企業轉讓其已取得登記的農藥的登記資料。由此可知農藥登記資料是可以轉讓的。轉讓方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取得農藥登記證的新農藥研制者或者國內農藥生產企業,已獲得農藥登記證的境外企業不可轉讓其農藥登記資料;受讓方需為具有相應生產能力的農藥生產企業,即受讓方需取得至少包含轉讓方原藥品種或者制劑劑型的農藥生產許可證。轉讓農藥登記資料的,由受讓方憑雙方的轉讓合同及符合登記資料要求的登記資料申請農藥登記。資料轉讓后,轉讓方的農藥登記證將被注銷,注銷后,受讓方方可獲得登記。農藥登記證不可轉讓,農藥登記資料可以轉讓。成都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記證代辦
《有機肥料》NY/T525-2021標準已經頒布實施,由于微生物肥料的兩大產品標準《生物有機肥》NY884-2012和《復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15引用了該標準,因此這兩個標準急需修訂,目前《生物有機肥》(修訂)征求意見稿已完成。修訂方向:取消了強制性條款的規定;增加了生物有機肥生產原料適用類目錄;增加雜菌總量限量要求及其測定方法;修改了有機質的質量分數及其計算方法;修改了酸堿度(pH)范圍;修改了抽樣(見6.2);修改了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有機質的質量分數(以烘干基計);(二者選一)≥25.0%≥30.0%。內江衛生農藥登記流程是什么四川省權限內肥料變更受理條件和申請資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肥料登記證。
復肥品種和磷肥品種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2017年6月29日,《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7〕34號)發布,化肥繼續由省級人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復肥和磷肥產品是明確列入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化肥產品。《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復肥產品部分)》規定,復肥產品劃分為復合肥料、摻混肥料和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等3個單元。其中,復合肥料包括復合肥料、硝基復合肥料、緩釋復合肥料、控釋復合肥料、硫包衣緩釋復合肥料、脲醛緩釋復合肥料、穩定性復合肥料、無機包裹型復合肥料等。摻混肥料包括摻混肥料、緩釋摻混肥料、控釋摻混肥料、脲醛緩釋摻混肥料、穩定性摻混肥料、硫包衣緩釋摻混肥料、無機包裹型摻混肥料等。
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一、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二、為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制定的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三、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四、工藝、工裝、半成品和方法標準;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續展受理條件和申請資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肥料登記。
化學農藥制劑環境影響資料:原藥(母藥)環境試驗摘要;鳥類急性經口毒性試驗資料;水生生物毒性試驗資料;魚類急性毒性試驗資料;大型溞急性活動抑制試驗資料;綠藻生長抑制試驗資料;陸生非靶標節肢動物毒性試驗;蜜蜂急性經口毒性試驗資料;蜜蜂急性接觸毒性試驗資料;家蠶急性毒性試驗資料;家蠶慢性毒性試驗資料;寄生性天敵急性毒性試驗資料;捕食性天敵急性毒性試驗資料;桑葉**終殘留試驗資料;蚯蚓急性毒性試驗資料;環境風險評估需要的其他高級階段試驗資料;環境風險評估報告。《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和《有機肥料》NY/T 525-2021對有機肥料標簽的影響。遂寧生物有機肥登記證代辦
農藥登記的類別,農藥變更登記的類別。成都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記證代辦
依據公布的《廣東省人民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各地級以上市實施的決定》,肥料登記審批委托事項實施期限暫定1年,期滿后省將根據實施效果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延期。據悉,目前廣東省每年審批的肥料登記(變更)證約有400多個。企業在申請登記時,多是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材料,農業主管部門則會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審批答復。不過,目前屬農業部登記范圍內的肥料產品,原有資料要求和辦理審批程序不變。廣東肥料企業對這一改變大多持積極態度。“肥料登記審批下放對企業來說是件好事情。”省內一肥料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過往一個登記證從準備到拿到手,需要幾個月的時間,這次審批下放有利于減少企業的成本。成都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記證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