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筑物的裂縫監測點應選擇有代表性的裂縫進行布置,在基坑施工期間當發現新裂縫或原有裂縫有增大趨勢時,應及時增設監測點。每一條裂縫的測點至少設2組,裂縫的**寬處及裂縫末端宜設置測點。地下管線監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根據管線年份、類型、材料、尺寸及現狀等情況,確定監測點設置;2.監測點宜布置在管線的節點、轉角點和變形曲率較大的部位,監測點平面間距宜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3.上水、煤氣、暖氣等壓力管線宜設置直接監測點。直接監測點應設置在管線上,也可以利用閥門開關、抽氣孔以及檢查井等管線設備作為監測點;4.在無法埋設直接監測點的部位,可利用埋設套管法設置監測點,也可采用模擬式測點將監測點設置在靠近管線埋深部位的土體中。基坑周邊地表豎向沉降監測點的布置范圍宜為基坑深度的1~3倍,監測剖面宜設在坑邊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并與坑邊垂直,監測剖面數量視具體情況確定。每個監測剖面上的監測點數量不宜少于5個。土體分層豎向位移監測孔應布置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數量視具體情況確定,并形成監測剖面。同一監測孔的測點宜沿豎向布置在各層土內,數量與深度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在厚度較大的土層中應適當加密。特點:面廣,量大,勞動繁重; 施工條件復雜。江陰質量土石方工程產品介紹
6.監測方法及精度要求一般規定監測方法的選擇應根據基坑等級、精度要求、設計要求、場地條件、地區經驗和方法適用性等因素綜合確定,監測方法應合理易行。變形測量點分為基準點、工作基點和變形監測點。其布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個基坑工程至少應有3個穩固可靠的點作為基準點;2.工作基點應選在穩定的位置。在通視條件良好或觀測項目較少的情況下,可不設工作基點,在基準點上直接測定變形監測點;3.施工期間,應采用有效措施,確保基準點和工作基點的正常使用;4.監測期間,應定期檢查工作基點的穩定性。監測儀器、設備和監測元件應符合下列要求:1.滿足觀測精度和量程的要求;2.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和可靠性;3.經過校準或標定,且校核記錄和標定資料齊全,并在規定的校準有效期內;對同一監測項目,監測時宜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相同的觀測路線和觀測方法;2.使用同一監測儀器和設備;3.固定觀測人員;4.在基本相同的環境和條件下工作。監測過程中應加強對監測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以及監測元件的檢查;應加強對監測儀標的保護,防止損壞。監測項目初始值應為事前至少連續觀測3次的穩定值的平均值。除使用本規范規定的各種基坑工程監測方法外。濱湖區工業化土石方工程結構如果土石方工程完成后與主體無關聯的,這種土石方工程,企業投資的項目可以歸建設單位歸檔查存。
retainingstructure)承受坑側水、土壓力及一定范圍內地面荷載的壁狀結構。支撐(bracing)由鋼、鋼筋混凝土等材料組成,用以承受圍護墻所傳遞的荷載而設置的基坑內支承構件。錨桿(anchorbar)一端與擋土墻聯結,另一端錨固在土層或巖層中的承受擋土墻水、土壓力的受拉桿件。冠梁(topbeam)設置在圍護墻頂部的連梁。監測點(monitoringpoint)直接或間接設置在被監測對象上能反映其變化特征的觀測點。監測頻率(frequencyofmonitoring)單位時間內的監測次數。監測報警值(alarmingvalueonmonitoring)為確保基坑工程安全,對監測對象變化所設定的監控值。用以判斷監測對象變化是否超出允許的范圍、施工是否出現異常。3.規定開挖深度超過5m、或開挖深度未超過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均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建筑基坑工程設計階段應由設計方根據工程現場及基坑設計的具體情況,提出基坑工程監測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監測項目、測點位置、監測頻率和監測報警值等。基坑工程施工前,應由建設方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對基坑工程實施現場監測。監測單位應編制監測方案。監測方案應經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認可。
監測點應適當加密。應加強對監測點的保護,必要時應設置監測點的保護裝置或保護設施。基坑及支護結構基坑邊坡頂部的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監測點應沿基坑周邊布置,基坑周邊中部、陽角處應布置監測點。監測點間距不宜大于20m,每邊監測點數目不應少于3個。監測點宜設置在基坑邊坡坡頂上。圍護墻頂部的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監測點應沿圍護墻的周邊布置,圍護墻周邊中部、陽角處應布置監測點。監測點間距不宜大于20m,每邊監測點數目不應少于3個。監測點宜設置在冠梁上。深層水平位移監測孔宜布置在基坑邊坡、圍護墻周邊的中心處及代表性的部位,數量和間距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每邊至少應設1個監測孔。當用測斜儀觀測深層水平位移時,設置在圍護墻內的測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圍護墻的入土深度;設置在土體內的測斜管應保證有足夠的入土深度,保證管端嵌入到穩定的土體中。圍護墻內力監測點應布置在受力、變形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監測點數量和橫向間距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每邊至少應設1處監測點。豎直方向監測點應布置在彎矩較大處,監測點間距宜為3~5m。支撐內力監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監測點宜設置在支撐內力較大或在整個支撐系統中起關鍵作用的桿件上。挖土一律以設計室外地坪標高為準計算。
提交完整的監測資料。[1]4.監測要求一般規定基坑工程的現場監測應采用儀器監測與巡視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基坑工程現場監測的對象包括:1.支護結構;2.相關的自然環境;3.施工工況;4.地下水狀況;5.基坑底部及周圍土體;6.周圍建(構)筑物;7.周圍地下管線及地下設施;8.周圍重要的道路;9.其他應監測的對象。基坑工程的監測項目應抓住關鍵部位,做到重點觀測、項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監測系統。監測項目尚應與基坑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工況相配套。儀器監測基坑工程儀器監測項目應根據表。當基坑周圍有地鐵、隧道或其它對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構)筑物及設施時,具體監測項目應與有關部門或單位協商確定。4.3巡視檢查基坑工程整個施工期內,每天均應有專人進行巡視檢查。基坑工程巡視檢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支護結構(1)支護結構成型質量;(2)冠梁、支撐、圍檁有無裂縫出現;(3)支撐、立柱有無較大變形;(4)止水帷幕有無開裂、滲漏;(5)墻后土體有無沉陷、裂縫及滑移;(6)基坑有無涌土、流砂、管涌。2.施工工況(1)開挖后暴露的土質情況與巖土勘察報告有無差異;(2)基坑開挖分段長度及分層厚度是否與設計要求一致,有無超長、超深開挖;。。屬**投資的應歸檔移交給市城建檔案館。惠山區工業化土石方工程發展趨勢
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江陰質量土石方工程產品介紹
4回灌井點觀測井應設置在回灌井點與被保護對象之間。周邊環境從基坑邊緣以外1~3倍開挖深度范圍內需要保護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等均應作為監控對象。必要時,尚應擴大監控范圍。位于重要保護對象(如地鐵、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護區范圍內的監測點的布置,尚應滿足相關部門的技術要求。建(構)筑物的豎向位移監測點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建(構)筑物四角、沿外墻每10~15m處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邊不少于3個監測點;2.不同地基或基礎的分界處;3.建(構)筑物不同結構的分界處;4.變形縫、抗震縫或嚴重開裂處的兩側;5.新、舊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處的兩側;6.煙囪、水塔和大型儲倉罐等高聳構筑物基礎軸線的對稱部位,每一構筑物不得少于4點。建(構)筑物的水平位移監測點應布置在建筑物的墻角、柱基及裂縫的兩端,每側墻體的監測點不應少于3處。建(構)筑物傾斜監測點應符合下列要求:1.監測點宜布置在建(構)筑物角點、變形縫或抗震縫兩側的承重柱或墻上;2.監測點應沿主體頂部、底部對應布設,上、下監測點應布置在同一豎直線上;3.當采用鉛錘觀測法、激光鉛直儀觀測法時,應保證上、下測點之間具有一定的通視條件。建。江陰質量土石方工程產品介紹
無錫秋宇基礎工程有限公司總部位于春潮花園二區355-1號431室,是一家無錫秋宇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13日,注冊地位于無錫市新吳區春潮花園二區355-1號431室,法定代表人為錢秋宇。經營范圍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綠化工程的施工;工程機械出租服務;建材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公司。秋宇基礎擁有一支經驗豐富、技術創新的專業研發團隊,以高度的專注和執著為客戶提供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綠化工程。秋宇基礎致力于把技術上的創新展現成對用戶產品上的貼心,為用戶帶來良好體驗。秋宇基礎始終關注建筑、建材行業。滿足市場需求,提高產品價值,是我們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