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景觀,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景,是自然風光、田野、建筑、村落、廠礦、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主人物和服飾等構成的人文現象的復合體,夜間景觀,在夜晚,通過黃道光、月光、星光和燈光重現白天的自然或人文景觀,夜景照明燈光為夜晚空間環境提供所需的必備機能,如:商業機能、娛樂機能、休閑機能、交通機能等等,并通過各種高科技演光手段對城市夜間景觀環境進行二次審美創造,為市民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適的休閑、娛樂、購物及交往的人工照明環境。
促進經濟繁榮,這種認識非常有害,不少城市在主干道大搞花燈、庭院燈,燈本身美輪美奐,但眩光、散逸光嚴重,照明效果差強人意,夜景照明另一方面,不少人把景觀照明設計簡單理解為以燈為景,把燈作為城市景觀的主角,事實上,路燈本身是城市景觀,特別是道路景觀的重要元素,但絕不是主角,首先,必須以人為本,重視道路照明的功能性,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誘導性、光色等參數對城市夜晚景觀的影響不言而喻,特別是市民的舒適度、安全感涉及行為心理的范疇。
從公開的報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燈數量成倍增長,夜景照明路燈造型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在解決城市夜晚照明,為市民創造夜間交往環境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實際問題,在我國城市道路照明建設的狂飆猛進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設目標,長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襯,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等三個層次的內容,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只是城市景觀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為場所,即人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