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場所主要是從人類行為心理的需要出發,夜景照明利用空間設計及其文化內容的引導,創造出能滿足人們行為心理的規律、使人賞心悅目、積極上進的環境,從時間來劃分,城市景觀分為白天景觀和夜晚景觀,白天景觀很好理解,這里不再多說,照明控制又寸單個項目盡可能采用聲控、光控、時控、調光、數字照明等科技手段,但應重在嚴格按平日、一般節日、重大節日三種模式控制運行,堅決糾正某些業主不分平日與節日,不分時段,均將樓體照得燈火通明。
促進經濟繁榮,這種認識非常有害,不少城市在主干道大搞花燈、庭院燈,燈本身美輪美奐,但眩光、散逸光嚴重,照明效果差強人意,夜景照明另一方面,不少人把景觀照明設計簡單理解為以燈為景,把燈作為城市景觀的主角,事實上,路燈本身是城市景觀,特別是道路景觀的重要元素,但絕不是主角,首先,必須以人為本,重視道路照明的功能性,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誘導性、光色等參數對城市夜晚景觀的影響不言而喻,特別是市民的舒適度、安全感涉及行為心理的范疇。
從公開的報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燈數量成倍增長,夜景照明路燈造型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在解決城市夜晚照明,為市民創造夜間交往環境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實際問題,在我國城市道路照明建設的狂飆猛進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設目標,長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襯,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等三個層次的內容,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只是城市景觀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為場所,即人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