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城市夜景照明中的核心要素不僅表現為審美的特征,夜景照明更是一種感性、主觀的意識形態,其含義包括空間、時間、交往、活動、意義等綜合內容,從內容來劃分,城市景觀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即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路燈和夜景照明都是城市照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的互補性很強,但卻往往被人為割裂,規劃、設計、建設分開進行,管理權限在很多城市也分屬不同部門,往往路燈屬于市政、電力部門,夜景照明則由市容部門管理。
白天,燈桿本身的設計再,如果不能和周圍的景觀融為一體的話,肯定會破壞城市景觀,晚上,路燈的意義在于提供光明,營造氣氛,夜景照明為市民的交往、活動提供安全、舒適的照明環境,現實問題,我國城市照明建設取得了巨大成績,也存在很多問題,而人工照明環境和市民心理感受的好壞,主要由路燈的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誘導性、光色等功能性指標所決定,路燈造型“千城一面”,各城市間互相抄襲嚴重,如上海世紀大道的球拍造型路燈,幾年時間已飛遍全國,在大中小城市均能看到其身影。
從公開的報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燈數量成倍增長,夜景照明路燈造型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在解決城市夜晚照明,為市民創造夜間交往環境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實際問題,在我國城市道路照明建設的狂飆猛進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設目標,長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襯,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等三個層次的內容,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只是城市景觀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為場所,即人的活動。